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购房者很容易在“定金”、“订金”、“认筹金”迷失
弄不清这些“金”,就很容易掉进购房“坑”里,对以后的退款是有影响的。现在
跟着坐标君一起来看看这些购房“金”的区别吧!
此外,购房者如果是通过坐标经纪人,也就是通过中介公司买房,就会涉及到第四金
——意向金。
意向金是指买方有意购买房产的,交付意向金给居间方,然后中介将意向金交付
给卖方后转为定金。在中介将款项交付给卖方之前,仍可以反悔;否则,按照有
关定金的规定处理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427条的规定: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,不得要求支付报酬,
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。因此中介居间不成,不得
罚没意向金。
需要注意的是,买方与中介在委托购房协议书中约定意向金之时,要约定意向金
转化为定金的条件(约定一旦买方没有看好房子不准备购买时,意向金就要如数
返还,不得作为中介费用罚没)。
以上就是坐标君对于购房四金的简单介绍啦,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订金、认筹
和意向金应该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。但是,无论缴纳哪种“金”,在签订任
何合同之前还是要谨慎小心。